公司宣告破产,进入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在此期间会审查破产费用,这笔破产费用由破产公司来缴纳吗?是滴,破产财产会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再进行偿还其他债务。

接下来企服快车财税小编将为您介绍申请破产费用由谁缴的法律知识。

一、申请破产费用由谁缴 但最有价值的还是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时破产财产应如何处置。

很明显,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破

一、申请破产费用由谁缴

但最有价值的还是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时破产财产应如何处置。

很明显,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破产程序无法推进,只能终结;但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并非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对该财产不处置,债权人不答应,也不符合保护合法债权的司法理念。

一种意见认为,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破产程序终结后两年内,发现破产人有可供分配的财产,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由人民法院直接将其上交国库。

二、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

1、债权人的申请资格。

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

因此,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精神,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

2、债权人申请的形式条件。

根据司法解释,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有: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3、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

破产法第7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在这里,法律对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只规定了“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这并不意味着在债权人申请的情况下,破产原因的事实构成只有一项。

三、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性质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是民事诉讼法的一个构成部分。

破产还债程序从性质上讲,是一种既具有综合性,又具有独立性的特殊程序。

从破产还债程序并非由具体的债权债务争议所引起来看,具有非讼性。

但是,在破产还债程序中,存在着对立的双方当事人,且还会产生一定的争议(比如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可以提出异议),所以又具有一些争议的因素,同时,从破产还债程序的直接目的在于还债这个角度来看,它又可以被视为一个债务清偿程序,因而具有执行性。

但是,破产还债程序与民事强制执行程序虽然都可以使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清偿,却也有很大的不同。

主要区别有:

(一)破产程序的发生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前提,而民事强制执行程序则以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等执行根据为前提;

(二)破产程序还需申报和确认债权,而民事强制执行的是已确定的债权;

(三)破产程序中执行属于一般执行,即将债务人全部财产在全体债权人中间按债权比例进行公平分配,目的在于一次性的全部解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民事强制执行属于个别执行,即以满足个别债权人或几个债权人的债权为目的的,债权一般都可以全部得到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