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破产后,虽然法人资格仍然存在,但是不能够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活动,对此一般是以破产管理人作为被告。因此接下来将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申请破产后谁做被告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申请破产后谁做被告
公司申请破产后能作为被告,破产管理人可以做被告。
管理人在履职过程中因过错或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失,利害关系人可以管理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
管理人作为被告主要有二种情形:其一,管理人未勤勉尽职履行职务,给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造成财产损失;其二,管理人因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该种损害赔偿作为共益债务,首先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偿,如果管理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则管理人需要承担责任。
上述二种情况下引发的相关诉讼,都与管理人的特定身份相关,该种类型的诉讼管理人通常作为被告参与诉讼。
二、破产企业管理层的责任有哪些
破产企业管理层的责任有:
1.全面接管破产企业;
2.保管和清理破产财产。接管破产财产后,破产管理人应当予以妥善保护和管理,防止破产财产遭受意外或人为的损失;
3.参加民事活动。破产管理人有以破产管理人名义实施必要的以破产财产为标的民事活动的权利;
4.破产财产清算。破产管理人对破产财产应当重新估价,已经折旧完毕的固定资产,应对其残值重新估价,残次变质财产应当变价计算,不需要变价的,按原值计价;
5.办理破产人的注销登记。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破产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6.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人,因玩忽职守造成企业破产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破产逾期申报债权怎么处理呢
(一)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将丧失《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所有程序性权利,包括参加债权人会议权利、表决权、异议权、接受分配财产权利等。
(二)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已分配的财产不对其补充分配。即便其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且债权人还应承担因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相关费用。
(三)如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内债权人不得行使任何要求偿债的权利。但债权人并未丧失其要求偿债的实体权利,其仍有权在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四)如债务人进入破产和解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和解协议计划执行期内债权人不得行使任何要求偿债的权利。但债权人并未丧失其要求偿债的实体权利,其仍有权在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按照和解计划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