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债权属于国际收支平衡中的一种实际债权,除货币黄金和特殊提款权事故外,一般包括公共部门债券形式的资产和其他债券资产。那么,破产企业如何收回债权呢?让我们向您介绍一下企服快车财税小编!

一、破产企业清理债权的方法

1.内部审查:管理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破产企业进行应收账款审计,并形成审计报告,通过应收账款的详细验证表说明各应收账款的形成依据。管理人确认外债权时,应参考合同、转账凭证、借据等依据。

2.外部审查:管理人应根据会计师制作的应收账款账簿与债务人(法定代表人、财务等负责人)沟通,了解应收账款的形成和证据。

3.确认债权:外部债权必须是应收账款,但应收账款不一定是外部债权。应收账款是会计概念,是保证账面收支平衡的会计项目,而不是法律债权概念。如果应收账款中列出的律师费和诉讼费不能视为债权。因此,破产企业的外部债权应根据审计报告和上述相关证据进行综合确认。

二、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的程序

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式进行:

1、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召开债权人会议。

4、确认破产财产。

5、确认破产债权。

6、拨付破产费用。

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三、破产申请人包括哪些

1、债务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时候,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还可以申请和解或者重整)。

2、债权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这里注意不包括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这是因为债务人的资产情况,债权人作为外人无法知晓,所以只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还可以申请重整)。

3、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时候,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4、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还可以申请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