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是指通过改造原线路,使运营速度达到每小时200公里以上,或专门修建新的“高速新线路”,设计时速超过250公里的铁路系统。
无论是现有线路改造的高速铁路项目还是新建的高速铁路项目,在相应的技术标准和施工成本上都比普通铁路翻了好几倍。
根据《中国铁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20年,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客流需求,将建立连接各大省会城市的“四纵四横”高速铁路干线网,到2015年,我国高速铁路运营里程将超过2.5万公里。
在高速铁路带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确保高速铁路建设的大规模投资具有划时代的战略意义。
1.高铁融资现状
根据原铁道部公布的相关数据,高铁融资现状不容乐观。
综上所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投资主体单一,责任不明确。
在2013年铁道部撤销之前,实施了政府与企业一体化的新政策体系,形成了坚实的行业保护障碍,使社会资本难以进入。
虽然一再强调加强产权制度改革,鼓励投资者多元化,但投融资主体地位尚未确立,社会投资者相应权益缺乏相应的法律和政策保障,不敢盲目投资铁路。
国家或地方政府的绝对控股已成为铁路项目的主要投资模式。
(2)融资渠道单一,融资结构简单。
融资渠道是指资金来源。
我国高铁建设改造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国家财政资金和铁路建设基金。
根据2004年的统计数据,中国国家(铁道部)投资占全国铁路建设总投资的92%,2007年投资比例仍占80%以上。
由于铁路长期实行低运价、高上缴、高税率的运营模式,铁路资金来源单一,积累严重不足,阻碍了融资渠道的拓展。
随着高铁时代的快速发展,武广、京沪等项目虽然尝试拓展融资渠道,但与国外许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高铁融资渠道仍相对单一。
(3)债务负担沉重,社会融资困难。
在高速铁路大规模建设阶段,原铁道部不断借钱发债,使其负债率一路上升(详见表1)。
当高速铁路的经济拉动效应没有得到充分体现,社会对高速铁路的认可仍存在疑虑时,高速铁路的收入并不乐观。
对于已进入运营阶段的高速铁路项目,沉重的债务负担也将对高速铁路的运营产生严重影响。
2.高铁实现BOT融资的障碍
BOT融资的显著特点是政府的特许权协议,融资的重点是项目的可操作性。
中国高速铁路产业刚刚起步,具有巨大的商业潜力,但BOT融资的实施也存在以下融资障碍:
(1)投资巨大,收益滞后。
BOT项目投资者关注投资项目的热点是资本的可回收性和盈利能力。
高速铁路建设成本高,国家垄断运营价格使项目利润缓慢,回收投资期限延长,收益严重滞后。
(2)高度敏感的政策。
高速铁路产业具有重要的经济和军事战略意义,其外部特别突出,上游产业钢筋建材和下游产业房地产市场具有一定的政策敏感性,加上BOT项目特许经营期长,许多不确定因素,高速铁路收入风险明显,使私人资本进入障碍。
(3)产权不明确,制度保障不完善。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产权改革和产权制度的完善,人们对完整产权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原铁道部产权改革严重滞后。
高铁作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共享设施,产权定义不明确。
此外,特许权协议中具体项目的产权定义存在差异,国家法律层面的解释也不一致。
例如,外贸经济合作部下发的《关于以BOT方式吸收外商投资的通知》(以下简称《经贸部通知》)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电力部、交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审批管理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联合通知》),经贸委通知中的特许权包括所有权和经营权,而在联合通知中,特许权仅指经营权,这在相关规定中经常发生。
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统一的BOT专项立法。
BOT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稳定性差,影响了高铁行业BOT的实施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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