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机构改革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并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整合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不再保留专利复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为确保知识产权审查业务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调整后专利、商标审查工作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名义开展,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机构名称不再使用.

涉及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的业务办理程序不变.尚未办结的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机构办理,已发出的通知书/书式、作出的行政决定、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

二、机构调整后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的业务印章停止使用,统一启用新的业务印章.新业务印章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具体业务类型组成,业务用章变更清单见附件1.

三、机构调整后专利、商标审查工作中涉及到的请求类表格/书式和发出类通知书/书式中统一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代替原专利局、原商标局、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原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新启用的审查业务请求类表格/书式清单见附件2.

2019年3月1日起申请人可以登陆以下网址下载使用修改后的请求类表格/书式.

专利业务请求类表格下载地址:

商标业务请求类书式下载地址:

四、新业务用章和请求类表格/书式将于2019年4月1日启用,同时旧业务用章和旧请求类表格/书式停用.

五、机构调整后负责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审理的新机构办公地址不变,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银谷大厦10-12层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

负责商标注册审查的新机构办公地址不变,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负责商标争议事宜的新机构办公地址不变,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特此公告.

附件1

业务用章变更清单序号用章名称1(第一行)用章名称2(第二行)废止业务用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行政诉讼专用章

新设业务用章商标注册审查业务用章1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审查业务章2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注册证明专用章3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档案业务专用章4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案件线索转办专用章商标评审业务用章5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业务章行政诉讼用章6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诉讼专用章

附件2

新启用的审查业务请求类表格/书式清单序号名称专利复审和无效审理业务1复审请求书2复审无效宣告程序意见陈述书3复审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4复审无效宣告程序补正书5复审程序恢复权利请求书6复审程序延长期限请求书7复审程序授权委托书8复审、无效宣告程序优先审查请求书9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10无效宣告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11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授权委托书商标注册审查业务12商标注册申请书13商标注册申请书(台湾地区专用)14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书15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书16特殊标志登记申请书17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18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19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删减申请书20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放弃申请书2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注销申请书22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转让申请书23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续展申请书24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注册人名称或地址变更申请书25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后期指定申请书26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指定代理人申请书27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代理人名称或地址变更申请书商标评审业务28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首页)29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正文)30商标不予注册复审申请书(首页)31商标不予注册复审申请书(正文)32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首页)33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正文)34注册商标无效宣告复审申请书(首页)35注册商标无效宣告复审申请书(正文)36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申请书(首页)37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申请书(正文)38商标评审案件证据目录(参考样式)39商标评审案件申请材料目录(参考样式)40商标评审案件答辩材料目录(参考样式)41原异议人参加不予注册复审意见材料目录(参考样式)42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43撤回商标评审申请书44行政复议申请书正本45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46行政复议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