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交流在生活中很常见,借钱给别人是债权人,作为债权人,许多会遇到债务人拖欠债务,甚至不偿还债务,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债权人应该知道一些方法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可以提起债务诉讼等。那么债权人能否对公司提出强制清算呢?看完以下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债权人能否强制清算公司?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自解散原因之日起15日内未成立清算组(包括逾期清算组、故意拖延清算、非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债权人或股东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2、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4、股东要求法院解散公司的判决生效后。

二、公司清算费用该由谁承担

公司清算中剩余财产的分公司清算的清偿顺序配,应当遵循以下规则,即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这里所指的剩余财产,是指公司财产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未作清偿的不得分配。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这是公司清算时,公司财产的法定清偿程序,它是根据公司债务的性质,全面衡量其轻重而确定的,与一般的债务清偿顺序是不一样的,应当重视其特点。

公司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清算日期,清算程序,清算方法,财产作价和清算的依据,债务清偿,剩余财产分配等事项。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清算组的成立情况、清算工作的开展、资产及负债情况、债务的处理、剩余财产的分配等。

三、什么是公司的清算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依照法定程序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最终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使公司法人资格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歇业以后,公司不复存在,其权利义务无承受者,所以,公司解散时,对其存在期间所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都应妥善了结,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