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案件中债务分割的方式是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其次是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障费用的清算,最后是公司欠的税费。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按照诉讼标的金额计算。
一、破产案件中债务应该如何分割?
破产案件中的债务应按以下顺序偿还: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优先清偿;
2.员工工资、社会保障费、补偿金;
3.企业所欠的税费;
4.偿还企业的普通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破产财产:
(1)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金费用,应当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二)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欠税除前项规定外;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按同一顺序清偿的,按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什么情况下申请破产保护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申请破产保护:
破产即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破产原因即破产界限的规定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三、公司破产是否还要还债
1.公司破产要还债,公司破产之后,其债权人可以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债务人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清偿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