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公司的股东是公司的直接利益人。对于股东来说,公司的发展必须能够为他们赚取相应的利益,股东可以对那些可能导致利益损失的人采取强制措施。股东申请解散公司的法律规定?以下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逐一回答,我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股东申请解散公司的法律规定

(一)解散公司诉讼提起人资格

《公司法》对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股东条件有一定的限制。只有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才有权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二)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律理由

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律原因是“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持续存在将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那么,如何判断“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持续存在将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中,对此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以下四种情况可以反映股东僵局和董事僵局造成的公司管理严重困难,即公司实际瘫痪,反映公司治理结构完全失败,不能正常经营活动,如果允许继续存在,将造成公司实质性利益,即股东利益的损失,单独或者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依法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救济渠道。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

2.股东表决不能达到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不能通过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

4.如果经营管理出现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的持续存在将对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要注意:

A、当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如果其起诉理由表明公司经营严重损失,或者股东侵犯了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益,或者以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清算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因为这些情况不属于公司法规定的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在受理起诉的过程中会被拒之门外。

B、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申请人民法院清算公司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清算申请。清算事项只能由公司组织清算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和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清算公司。

C、人民法院在受理解散公司诉讼案件时,仍将审查公司法规定的“通过其他渠道无法解决”的前提条件,审查条件是否成功,但只要股东起诉,只要有其他方法可以采取,“必须”寻求司法救济,即法院对这种情况的审查只是正式审查,该前置程序的意义在于其导向性。

(三)被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股东以公司为被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诉讼。原告应当通知其他股东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的身份申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批准。”

也就是说,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被告是公司,而其他股东则被列为第三方。当然,公司其他股东或相关利害关系人有权作为共同原告申请解散公司诉讼。

(四)解散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申请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股东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措施,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五)解散公司诉讼管辖

解散公司诉讼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是指公司主要办事处所在地。公司办事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区公司登记机关批准的解散诉讼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区、地级市以上公司登记机关批准的解散诉讼案件。

二、公司解散需要什么条件

(一)根据章程规定解散,在公司章程规定了营业期限或其他解散条件时,条件成就了,公司就需要解散;

(二)根据股东约定解散,股东之间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方式解散,但需注意的是,如果是有限公司,则需三分之二表决权同意,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则必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公司组织形式变更时解散,包括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

(四)公司经营不善被行政机关解散,比如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五)股东起诉解散,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解散。

三、判决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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