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2161233号“奥维高AOWEIGAO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
1、申请商标为申请人独创,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309732、11588110号图形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二)未构成近似商标。
2、申请商标经申请人使用已与其形成唯一对应关系。综上,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在显著识别部分、构图细节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金属格栅、游泳池(金属结构)、喷漆用金属间、金属栅栏、金属搁栅、金属屋顶、铝塑板商品与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故,在该部分商品上,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白铁皮、钢板商品与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白铁皮、钢条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引证商标一为纯图形商标,申请商标图形部分与引证商标一高度相似。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同时使用在上述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未提交证据证明申请商标经使用足以与引证商标一相区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白铁皮、钢板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在其余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第62161233号“奥维高AOWEIGAO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案例企服快车为你提供 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双软认定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代理 ·科技项目申报代理,网址:www.ah01.cn,详情咨询电话:158-2729-0669微信同号。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