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著名的奢侈品品牌公司爱马仕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Birkin包”和“Kelly包”立体商标遭驳回后,向北京市第一中院提起诉讼。
记者近日获悉,北京一中院一审判决爱马仕公司败诉。
爱马仕公司针对其指定使用在第18类“皮革及人造皮革皮具(专用盒、手套和腰带除外)、包,如手提包、旅行包、背包”等商品上的“Birkin包”和“Kelly包”立体商标向我国提出领土延伸保护申请,商标局驳回了该申请。
爱马仕公司随后向商评委申请复审。
商评委经审查认为,两立体商标为皮包等商品上常见的外观设计图形,用在指定商品上,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无法起到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
同时,该公司提交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获得了应有的显著性。
据此,商评委作出商标驳回复审决定。
爱马仕公司不服,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庭审中,爱马仕公司表示其立体商标中要求保护的部位是实线表示的包体上的开关部位,该部位具有显著特征。
北京一中院经审理认为,我国《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均未规定对立体商标的局部保护,故对于两商标仍应从整体外观上判断是否应当依法给予注册保护。
虽然两立体商标包体上的开关部分具有一定的独特设计,但是该设计更多体现的是指定商品的功能性特点。
从两立体商标的整体考虑,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不足以使相关公众区分商品来源。
此外,原告并未提交充足证据证明两立体商标在境内经过长期使用已经取得了显著特征。
综上,一中院判决维持了商评委作出的两商标驳回复审决定。
知识产权诉讼是指在人民法院进行的,涉及知识产权的各种诉讼的总称,包括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知识产权行政诉讼和知识产权刑事诉讼。
从这一角度讲,知识产权诉讼不是一类单独的诉讼类型,其本质仍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及刑事诉讼的总和。
爱马仕
申请/注册号:
1576751 商标申请日期:
1996-07-17 国际分类:
18类 皮革皮具
初审公告日期:2001-02-28 注册公告日期:2001-05-28 专用权期限:
2021-05-28至2031-05-27申请人:爱马仕国际
商品/服务项目:行李箱()、人造皮革制袋()、拐杖()、皮革()、皮革制袋()、人造皮革(1801)、旅行袋(1802)、阳伞(1804)、伞(1804)、鞭子(1806)、马具(1806)、鞍具(1806)
爱马仕
申请/注册号:
1098504 商标申请日期:
1996-07-17 国际分类:20类 家具
初审公告日期:
1997-06-14 注册公告日期:
1997-09-14 专用权期限:2017-09-14至2027-09-13
申请人:爱马仕国际
商品/服务项目:脚凳(家具)()、桌子(家用)()、箱(家具)()、非贵重金属珠宝盒()、非贵重金属托盘(家具)()、屏风(家具)()、家具(2001)、椅(2001)、书桌(2001)、写字台(2001)、五斗橱(2001)、非金属箱(2002)、带盖的篮(2002)、橡框(2004)、镜子(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