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组的概念是一种法律制度,对已经有或可能有破产条件但仍有维持价值或再生希望的企业进行业务重组和债务调整,使其继续经营,挽救其生存。
一、破产重组的概念是什么?
破产重组的概念是指在法院主持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有破产原因但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进行业务重组和债务调整,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经营能力。破产重组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制度。
二、参与分配债权人能否申请破产
对企业享有合法、到期的债权,在债务人企业到期不能清偿时,可以向债务人企业所在地法院对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
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的,需要提交其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到期债务关系的证据。
《破产法》规定: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法解释一》规定:第六条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当提交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申请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受理破产申请。
三、夫妻公司能否破产
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是可以依法申请破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