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请不包括重组申请。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债务人重组。在法院宣布债务人破产之前,他们可以向法院申请重组。破产重组的过程是提出申请,然后通知债权人在裁定重组后六个月内提交重组计划草案,最终执行。

一、破产申请是否包括重组申请

破产申请不包括重组申请。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债务人。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出资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投资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

二、破产申请主体有哪些

(一)债权人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或者重整;

(二)债务人可以申请本企业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

(三)对企业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可以申请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的企业法人破产清算;

(四)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五)债务人可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三、债权人不服破产裁定可以上诉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