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在许多城市,每天都可以看到企业破产,因为对于城市来说,企业之间的竞争压力非常大,稍有粗心就会导致自己的企业濒临破产。

那么,破产债权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呢?让我们跟随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了解一下。

一、破产债权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一)债权申报

说明发生债权的时间、原因、金额、是否有财产担保、是否申请抵销、是否连带债权等。

债权人为担保人的,应当说明担保成立时间、担保方式、被担保主债权、被担保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范围、担保期限、财产担保的担保、债务人的清偿;债权人为连带债务人的,应当说明连带债务的时间、原因、金额、债务人的清偿;破产企业有多项债权的,应当逐一申报。

(二)债权证据材料

债权产生或者存在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判决书等,债权人不仅应当提供明细账,还应当用原始凭证复印或者出具书面说明;债权赔偿的证据材料;债权未超过诉讼时效或者申请执行期限的证据材料。

(三)计算利息时,应附上详细的计息清单。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五)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七)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二、公司破产之后怎么办

公司破产之后的办法是用企业的破产财产偿还所欠债务。

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偿还的,债务消灭。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破产申请受理时限

破产申请的受理时限是:人民法院需要在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但如果有特殊情况法院需要延长裁定期限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可以延长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

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