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意识到公司破产的申请主体包括债权人,这在《破产法》中存在。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需要支付费用吗?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司盟企业服务编辑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需要交费吗?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破产费用不由债权人支付,破产费用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三条 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同债务的,应当先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同债务的,按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终止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止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二、破产债权申报意义
债权申报是债权人本人或其代理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后依照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便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债权申报是破产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并行使权利的前提。
三、破产律师需要什么资质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这一规定借鉴了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破产实际及实行管理人制度的需要,规定管理人的任职包括两类:
一是有关法定机构,分别包括依法设立的清算组、有关专业机构和某种专业机构中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二是依法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