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个人破产可以让一些企业家在有限的范围内承担责任,但这涉及到很多问题,那么如何启动个人破产程序呢?接下来,我们将向您介绍个人破产程序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启动个人破产程序
个人不能申请破产。自然人破产制度尚未在中国大陆建立。到目前为止,中国只将企业法人纳入适用破产法的主体。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当自然人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应通过民事诉讼程序(主要通过执行程序)解决此类纠纷。
二、公司被起诉能够破产吗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出现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就算有诉讼的情况下,也能申请公司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三、宣布破产后,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1、被担保人被宣告破产的,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受偿后,对受偿不足的部分,担保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2、人民法院已审理终结的设有担保的合同纠纷案件,在执行终结前被担保人被宣告破产的,债权人可以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数额作为破产债权申报;债务已部分偿还的,以未偿还的部分作为债权申报。对经破产程序未受清偿的部分,担保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3、担保人代被担保人偿还债务后,尚未从被担保人处获偿被担保人即宣告破产的,担保人可以其代为清偿的数额作为破产债权申报。
4、被担保人被宣告破产,债权人不申报债权的,在确认担保人的责任时,应当扣除债权人可以在破产程序中得到清偿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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