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申请人对商标及版权的概念不太清楚,所以在选择二者全部登记申请时,觉得是多此一举。下面小编根据实务经验,从三方面对商标、版权是否应该同时登记申请进行分析。
二者含义不同
1.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将会获得跨类别的商标专用权法律保护(若是普通商标,只对已注册的类别进行保护)。
2.版权,亦称“著作权”,符号:©,用来表述创作者因其文学和艺术作品而享有权利的一个法律用语。通常被认为是属于作者的。
根据规定,作者享受下列权利:
(1)以本名、化名或以不署名的方式发表作品;
(2)保护作品的完整性;
(3)修改已经发表的作品;
(4)因观点改变或其他正当理由声明收回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应适当赔偿出版单位损失;
(5)通过合法途径,以出版、复制、播放、表演、展览、摄制片、翻译或改编等形式使用作品;
(6)因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得经济报酬。
上述权利受到侵犯,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者有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和赔偿损失。
保护期限不同
1.商标的保护期限是10年,到期前一年可以进行续展,续展完成后继续保护10年,以此类推。
2.版权的保护期限,简单来说,对个人而言,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对单位和法人而言,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
保护功能互补
从第一点商标含义中,我们可以知道,商标是按类别进行保护,只有驰名商标,可以进行跨类别保护;如果仅仅是普通商标,只保护已注册类别。比如商标只注册了第33类,其他类别未注册,他人将相同商标申请在其他类别上,只通过商标就无法维权。若登记版权后,依照《商标法》第32条,就可以以在先著作权异议打掉。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侵权案件越来越多,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最好将商标、版权同时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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