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债权人在借款时会要求债务人提出担保人,这样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然后,有人问,债权人是否可以申请债务人的担保人破产。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债权人是否可以申请债务人的担保人破产。
一、债权人能否申请债务人担保人破产
是的。确保债权属于或者债权,在一般担保主债务人财产执行前,或者在连带责任担保主债务到期前,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责任,担保人才承担担保责任,基于此,担保人是否承担担保责任,承担多少担保责任不确定,这决定了担保人破产后,担保债权的申报和赔偿程序具有特殊性。
二、破产普通债权分配比例如何得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而清偿的比例按同一破产顺序破产债权获得,例如,经确认你的破产债权是100万元,破产清偿率是5%,那你是后可以得到5万元的清偿金额,剩余的95万元将得不到清偿。
三、人民法院审核破产程序
(一)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其他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受理案件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15日。
(二)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案件受理时债务人未发生破产原因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四)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并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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