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生活中,单位在破产时会对其相关财产进行处理,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那么,原单位破产清算职工档案遗失怎么办?以下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关于原单位破产清算职工档案遗失怎么办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原单位破产清算 职工档案遗失怎么办
可以去人事局补办档案。
补办认定的内容包括:
1、招收、分配和安置材料,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材料。
2、学历和岗位技能(职称)材料。
3、档案工资材料;调转中形成的人事、工资介绍信和社会保险关系材料。
4、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材料。
对丢失损毁职工档案负有责任的单位,应向所在相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补办认定申请报告、收集相关材料等补办认定程序。
因为情况特殊,单位倒闭,找不到的情况。
可以到留守处咨询,或者到单位的主管部门咨询。
二、公司清算期间的劳务协议有效吗
企服快车财税提醒您,公司清算期间的原劳务协议有效。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自行到期终止,劳务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清算组有时间规定么
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