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是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重要住房制度,但各种因素的制约使其发展程度非常有限,成为我国房地产市场结构性失衡的关键问题之一。
近年来,房价的快速上涨导致住房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民生问题。
国务院将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但全国没有足够的资金建设廉租房。
近十年来,廉租房制度的实施虽然有所推进,但进展缓慢。
廉租房具有公益福利的特点,其发展经营面临新的困难。
如何建立更加灵活的金融体系,探索更加市场化、专业化的经营模式,已成为解决我国当前廉租房开发建设资金问题的关键。
目前,我国廉租房融资存在问题
(1)廉租房融资渠道单一。
目前,我国廉租房建设资金主要来自财政拨款、社会保障和社会捐赠、住房公积金增值收入和土地出让金净收入中的部分资金。
由于廉租房开发具有福利特点,缺乏严格的监管,很难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社会捐赠和保障对廉租房建设的资金支持也非常有限。
这种方式缺乏稳定性,只能作为廉租房建设的辅助融资方式。
提取风险准备金支付管理费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入的剩余资金非常有限,对廉租房制度建设微不足道。
土地出让金属于预算外收入,给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留下了巨大的经营空间,因此这部分资金也非常有限。
(2)缺乏金融工具。
目前,金融机构在我国廉租房融资中没有发挥实质性作用,这种主要依靠国家金融的融资模式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根据国外经验,更多地利用金融创新,将政府直接主导的融资模式转化为政府指导下的商业经营模式是非常重要的。
鉴于我国廉租房融资的不足,需要注重融资模式的创新,充分利用可行的金融工具,使廉租房建设融资转化为更灵活的市场化经营。
(3)信贷结构不合理。
从国际经验来看,选择银行信贷是各国解决廉租房建设资金不足的必然途径。
但由于廉租房福利的特点,资金回收缓慢,利润低,政府必须干预选择银行信贷融资。
但从我国政策性银行对廉租房建设的配套机制来看,没有稳定合理的运行机制,必然导致廉租房建设资金银行信贷结构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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