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会计在企业员工工资上出了差错,会造成严重影响。所以每个会计在发工资的时候都会尽量不出错,但是大家在计算和发工资的时候很容易混淆会计分录。这种错误应该如何避免?

应计工资

工资计提主要有四个作用:一些已经发生但尚未实际支付的费用,可以通过计提的方式提前记入账簿;根据会计制度,有些保留商品或减值商品需要通过拨备进行准备;有些应付账款的金额可以通过权责发生制来估计和记录;其他预期项目。

工资单

工资支付一般是指企业支付给员工的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虽然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应在当月发放当月工资,但实际上会计工资要到本月底才能计算出来,所以当月工资只能以后发放。

简单来说,发放工资就是提前发放工资或奖金,发放工资一般是指发放上月工资。

会计分录

应计工资的会计分录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如果计提工资,会计分录应如下:借款——管理费用(如果此项支出用于销售,则写销售费用);应付贷款员工工资33,354工资。

计提社保时,会计分录为:借方-管理费用(同上);贷: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障。

工资计提后的下月发放工资时,会计分录应如下:

发工资时:33,354工资借款——应付职工;贷款应付员工工资——社保/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库存现金或应付银行存款。交社保时:借-付员工工资——社保;贷款-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纳税款——,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贷款-银行存款。

工资的计提和支付的会计分录怎么写有什么不清楚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