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劳务派遣在内的劳务经济是中国的一个新的商机,发展现状可以概括为快速发展、潜力巨大、无序竞争和缺乏规范。
从调查的情况看,中国劳务派遣的现状如下:
地区情况东部地区劳务派遣发展较快、规模较大。
已经开展劳务派遣的地区主要包括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福建、广西、黑龙江、辽宁、吉林、江西、湖南山东等地,并且劳务派遣也在其他地区陆续不断地开展起来。
据报道,广州从事人才租赁的公司达到120多家,北京仅劳动局颁发了资质证书的劳务派遣企业就在300家以上。
据调查,北京的团兴劳动与社会保险服务有限公司已经派遣劳务8000多人,深圳的鹏劳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已面向社会租赁员工4500多人,浙江锦程人才服务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已经超过万人。
行业情况采用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的行业主要是服务业、制造业和建筑业,如电信、银行、饭店、医院、邮政、家政、电力、铁路运输等服务性行业,以及建筑业和制造业的一些部门。
企业情况劳务派遣特别受到外资企业、优势企业和国有大企业的欢迎。
深圳主要是外向型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竞争激烈的电信、银行等行业对劳务派遣的需求大。
一些**的企业如深圳华为、赛格三星、赛格日立、希捷等,都使用过派遣员工。
从业人员情况劳务派遣的从业人员以城市外来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专门人才为主。
职业情况劳务派遣的职业、岗位估计有40多种,主要有钟点工、秘书、话务员、柜台小姐、销售人员、客户经理、司机、保安、广告创意、股票运作、高级管理、市场分析、企业认证、商务谈判、外文翻译、装饰设计、课程讲学、电视拍摄、报刊写作、名人传记、时装模特、法律顾问、制造业企业辅助工种等。
经营单位情况经营劳务派遣的主要是劳动部门下属的职业介绍中心、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转制而成的劳务派遣公司等。
法律、规章建立情况由于传统就业形式单一,劳务派遣在中国还属于一种比较新的事物。
与国外相比,中国关于劳务派遣的管理制度还极不成熟。
首先,没有关于劳务派遣的立法:既没有关于劳务派遣的单独立法,已有的法律法规中也没有相关的规定。
其次,在法律缺位的情况下,其他管理制度也没有跟上。
个别地方也出台了一些有关的规章政策,但普遍存在调整对象范围过窄、调整内容不全面等问题。
从调查的情况看,主要有以下有关规章:
(1)地方规章
(2)社会保险政策
(3)人才租赁政策
在2008年施行的劳动合同法中,已经对劳动派遣做了专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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